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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垣县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激励政策
* 来源 : www.hnxingchuang.com * 作者 : 河南星创咨询 * 发表时间 : 2013/12/01 * 浏览 : 422

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激励机制
  推动企业技术创新,必须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,形成企业追求技术创新的利益驱动机制和风险约束机制,真正确立起企业作为技术投资、研究、开发的中心和利益分配的主体地位。要承认企业经营者和科技人员的超额贡献,允许其知识及其创新产品与项目在企业资本中拥有相应的股权收益。在企业内部,要深化收益分配机制改革,鼓励技术要素以各种形式参与收益分配,建立知识创新、科技项目创新与效益相结合的“风险报酬机制”。并要逐步加大科技成果、管理知识等无形资产投资入股的确认比例,形成一个良好的聚才机制,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,推动科技创新。要运用科技成果市场化的管理模式,技术创新项目可采用承包的形式和“双向立项”的原则,项目负责人可通过竞标等方式产生,促使在企业内部形成相互竞争的良好氛围。要不断完善内部的激励机制,使产品的开发业绩与薪酬直接挂钩,根据开发评价结果分别给予不同级别的奖励。加快科研产品的市场化和商品化,引导长垣县中小企业加大科研经费的投入,确保科研经费占销售收入的5%以上。
  县政府《长垣县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激励政策》(长政〔2012〕19号)中明确:“1.列入国家、省技术创新企业(项目)并通过验收的,分别给予50万元、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;2.获国家级新产品证书、省级新产品通过鉴定(验收)的,分别给予10万元、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;3.列入国家863计划、973计划、科技支撑计划、火炬计划、星火计划并通过验收的,分别给予承担课题组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;4.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资助的给予20%配套;6.凡申报建立国家级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,经相关部门验收确认,分别给予50万元、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;7.企业与大专院校、科研院所开展“产、学、研”合作,取得省级科研攻关成果,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;9.对列入国家、省级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、示范企业的,分别给予20万元、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。